期刊协议
 
版权归属

著作权转让协议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就作者发表在《制冷学报》上论文的著作权转让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1.自签署之日起,作者同意将论文的著作权自动转让给《制冷学报》杂志社有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论文全文在全世界范围内的非专有使用权:汇编权、发行权、复制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让和许可权。本刊以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或以后出台的著作权法规定的方式进行使用。

2. 论文在《制冷学报》发表后,《制冷学报》杂志社有限公司将一次性酌情给付稿酬(含转让费),特殊约稿文章全部或部分免除的版面费将视为已发放稿酬(含转让费)。

3.《制冷学报》已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数据库等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凡投稿本刊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制冷学报》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其全文。如作者不同意将文章收入此类数据库,投稿时请在来稿首页的显著位置作出书面声明,本刊将做相应处理。

4.论文出版后作者对该文拥有署名权,作者仍可在知识产权协议(CC-BY-NC 4.0)许可下使用和分享文章。

5.本协议需全体作者签字。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签署后需将协议电子版发送至期刊社邮箱editor@car.org.cn或者上传至投稿系统。若所投论文最终未被录用或刊登后撤稿,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6.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期刊社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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